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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托时间:2018年4月21日
案情简介:张某(女)与肖某(男)于2009年结婚,婚后育有一子。婚后两人的争吵不断,且肖某婚后对张某及孩子不闻不问,也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。另肖某还向张某母亲借款35万元用于他个人开支。今年3月初,肖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和张某离婚,还要求由肖某抚养孩子。张某于2018年4月21日上门到重庆万诚律师事务所,委托重庆万诚律师事务所王迪律师,望离婚后能取得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,同时希望能拿回张某母亲借给肖某的35万元。
万诚律师观点:双方都要求离婚,可以协商或者调解,肖某一直对孩子不闻不问,不应由其抚养孩子,且肖某向张某母亲的借款用于他个人开支,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。如协商不成,可起诉由法院判决,但耗时较长、诉讼成本较高;也可在起诉后与对方调解,再请求法院出调解书,耗时短、成本低,但需要律师与对方和法院的积极沟通。
案件办理结果:王迪律师及其律师团队接案后多次找到肖某沟通,但肖某并不同意孩子由张某抚养,也不承认35万的借款。在王迪律师团队的努力下,充分取证后起诉到法院,在法律和事实面前,证据链的完整性使得肖某不得不承认35万元的借款。在开庭前,王迪律师团队向法官提出庭前调解,法官同意在开庭前组织调解。在法官的组织下,王迪律师团队的帮助下,张某与肖某达成了协议,约定孩子由张某抚养,肖某按月向张某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和欠付的抚养费,肖某按月向张某母亲归还35万元借款直至结清。2018年6月1日,法院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书出具了民事调解书,此案告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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