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勤:023-67956335
电话:400-685-5868
手机:15902388495
地址:重庆市江北区建新西路1号中冶大厦19楼1902号
邮编:400015
Email:wanchenglawyer@163.com
王女士因资金周转困难,准备将空余的一套房子挂在网上卖。在网上填写完信息后,第二天就接到一家房产中介打来的电话,表示有人看中了王女士的房子,在中介人员的劝告下,王女士“自愿”将市场价格210万的房子以160万卖给了买方,后来银行评估价格为200万,王女士的房子为此少卖40万以上。
朋友在得知王女士卖房的事后,认为其中可能存在猫腻。在朋友的配合下,王女士经过走访调查发下,买方竟然是联系她卖房的中介员工,王女士立即拒绝履行后续合同。买方看王女士迟迟不肯履行合约,便以卖家不履行合同之理将王女士告至法庭。
经法院审理认为,本案主要围绕《房地产买卖合同》是否具备可撤销的问题。经法院调查得知,根据房产中介公司的规章制度,公司内部员工不能作为房源的购买人,在案件审理过程中,买家没有切实证据证明买方和卖方在签订合同时,以适当的方式披露买方身份的真实情况,此信息为关键信息。合同签订价格明显低于同时期、同类型房屋的价格,对卖方造成利益损失。因此,认定该房产买卖合同无效,驳回了买方请求履行合同的请求。
从这个案件中,我们也可以看出,这明显是中介人员做局,诱导王女士低价卖房,而从中牟利。如果王女士没有发现其中猫腻,房产中介人员还可能把此房源再以高于市场价格卖出,这一来一往,可谋取巨额暴利。虽然说这个案件或许只是个别中介人员所为,并不一定代表中介公司行为,但也需要引起我们足够的警惕。笔者也在此提醒各位欲买卖房产的人注意3点,以防止上当受骗:
1.中介公司只关心成交,不关心价格。一般情况下,中介公司人员会对买卖双方游说,让卖家降低市场预期,拔高买家价格底线,使两者之间的心理成交价格更加接近,最终达成交易。这样的话,中介公司就可按照一定比例从中获取居间费,一般以房子成交总价1-3%不等。所以,很多时候,中介的话我们只能听听,多问为什么,获取自己需要的信息,多方比较。
2.无论买家,还是卖家,都要对市场做一个充分调查了解后才可下手。二手房价格很多人看不懂,不知道市场价格到底是多少,买的人怕多花钱,卖的人怕少卖了。这里有一点要求,在买卖房时,最好问近期几家同小区、同类型房屋的成交价格是多少,尽量问到业主本人。因为我们在很多房产APP上看到的中介成交价格不一定真实,虽然是网签价格,但也有可能是“高评高贷”的价格数字。
3.交几位懂房地产的朋友。房地产行业发展这么多年,也形成了丰富的知识体系和规则,有人说这里面的水很深,这一点不假。无论我们在买新房,还是买二手房,都有可能遇到各种各样的套路。常言道,隔行如隔山,我们很多人也不懂这个行业,认识几位房地产业界的朋友就显得十分必要,在需要的时候,可以让他们给出出主意,给出意见参考。
编辑:万诚律所 来源:互联网
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,因客观原因无法采集到相关作者信息,如果无意中侵犯了作者著作权!请来信来电删除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