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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着摇摇晃晃的房子,有人感叹:一直以为不动产最安全的,原来不动产也会动...
就在大家一起抗击台风时,小编发现一位广东的朋友问了个问题:“假如房子被台风吹倒了,房贷还要继续还吗?”——这个问题,法律是怎么规定的?
这次不卖关子,直接给答案:经历台风等自然灾害后,房屋倒塌了,银行房贷要继续还。对此,律师解释,如果人在房子没了,根据《合同法》等法律规定,以及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房屋按揭贷款合同约定,借款人仍有义务清偿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。
也即是说,即便台风“山竹”真的把按揭的房子给吹倒了,还是要还继续还房贷的...
山竹,你冷静一点!
继续上面的话题,从债务关系上简要来说,房子的问题涉及到两个法律关系:
一是买房人和开发商的关系:买房人从银行贷款向房地产商支付了全部房款,拿到房产证并拥有了房屋的所有权,买卖合同履行完毕后,房子和开发商一般就没有什么关系了。
二是买房人和银行的关系:你向银行贷款买房,和银行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,银行会要求你把房子办理抵押,房子是抵押物,当出现不能还款的情形时,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可以抵押的房产优先受。而当台风地震导致房子倒塌了,也只是一个抵押物的损毁,而其背后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,因此不能以台风把房子吹倒了为理由停止还房贷。
假如,房子真的被台风吹跑了会怎么办?根据《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》及相关法律规定,如果抵押的房子办理了保险手续,抵押期内,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,则房屋损坏时银行有权从保险金中优先受偿。即使房子没有投保无法获得赔偿,银行也会通过其它方式来保障还款,如果房主坚持不还款逾期记录会被记入银行个人ZX系统,这将会给生活工作带来很多影响.......所以说,选房子要选质量可靠的。
编辑:万诚律所 来源:互联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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