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业务领域 > 离婚纠纷
离婚纠纷
联系方式 CONTACT WONT

后勤:023-67956335

电话:400-685-5868

手机:15902388495

地址:重庆市江北区建新西路1号特2号中冶大厦19楼1902号

邮编:400015

Email:wanchenglawyer@163.com


万诚律师事务所

离婚协议的债务分割约定是否有效

离婚协议对债权人没有法律约束力

法律规定,夫妻共同债务,在离婚时,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。离婚协议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,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。

对于夫妻共同债务,双方均有偿还的义务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四十一条规定:离婚时,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,应当共同偿还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,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,由双方协议清偿;协议不成时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
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〉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第二十五条规定: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、裁定书、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,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。

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,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,人民法院应当支持。

在线法律免费咨询,免费在线律师咨询,请点击咨询按钮。

编辑:网站管理员 来源:未知

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,因客观原因无法采集到相关作者信息,如果无意中侵犯了作者著作权!请来信来电删除!
4006855868